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的要求,从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技术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为配合上海地区的临床实验室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及相关分子诊断技术,满足实验人员需上岗培训的要求,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将举办2014年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培训班,培训课程分理论和实验两部分,为期5天,考试合格可获得“上海市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人员上岗证”及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10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工作导则、技术准入解读;2.荧光定量PCR的原理与方法;3.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质量要求;4.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标本管理、生物安全和防污染策略;5.临床PCR检测结果的分析、判断和报告;6.分子诊断技术方法学性能评价;7.临床PCR实验室验收中常见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8.个体化医学检测技术及质量控制;9.分子诊断技术在检验医学领域中的应用和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