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进中心室间质评计划的质量,中心建立了专门的部门接受来自参加者、客户或其他方面对中心能力验证工作中的公证行为、服务态度、评价结果的科学性、报告及时性、保密等提出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人采用书信(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办公室收)、电子邮件(office@sccl.org.cn)、传真(68315722)、电话(68316300*1315)、走访(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办公室)等形式向本中心提出投诉和申诉事项的,应当在2日内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