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机构内设临床实验室的非检验技术人员是否可以签发检验报告? 答:不可以。《医疗机构实验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也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2.问: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室间质评服务计划包括哪些型别? 答:该计划主要为临床常见的人乳头瘤病毒基因亚型,如HPV-16, HPV-18, HPV-39, HPV-53, HPV-66等。中心一年组织2次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室间质评服务,每次分发5个能力验证物品,并对该病毒的不同亚型进行随机选择和组合来考核实验室的对不同基因型别的检测能力。 3.问:填报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室间质评服务计划结果时,实验室应注意什么? 答:目前,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试剂盒能够检测的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不完全相同,实验室应依据试剂盒判定规则判断HPV分型结果。若实验室使用的试剂盒仅可检测HPV-16、HPV-18亚型,则仅需选择与检测结果相对应的HPV-16、HPV-18亚型;若试剂盒可具体区分各亚型,请选择与检测结果相对应的HPV基因亚型;若试剂盒不能精确区分其他高危型,请在结果中选择“其他高危型”,并在备注中注明所用试剂盒中其他高危型包含的HPV基因型别。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