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提出建议和咨询,我们将提高检验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作为追求目标。本期是第一期,包括4个问题的解答。
1.问:能否开设室间质量评价服务计划增订功能?
答:中心原则上于每年5月份下发下一年度室内质控室间化及室间质量评价服务的函,实验室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6月1-15日)登录中心官网质控管理平台完成申报。室内质控室间化服务在次年的2月20日至3月20日,室间质量评价在每年的10月20日至次年的2月5日会再次开放申报端口,供有需求的实验室进行增订,但增订功能仅适用于部分仍有余量的服务计划。
2.问:能否提供临床科室POCT项目的专项培训?
答:中心目前每年开展“POCT管理和质量控制”国家级继续教育学习班,2023年学习班拟于10月9-13日召开。敬请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官网。
3.问:中心举办的培训班能否增加可参加人数的上限?
答:中心举办的培训班没有人数限制,只有国家级继续教育学习班有人数限定。
4.问:能否增加管理规范条款解读的培训?
答:中心每年举办不同专业质控专题培训会议和继续教育学习班,在培训内容中将进一步增加管理规范条款的解读。
2023年9月7日